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论文查重要求及重复率
作者:毕业查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0-11-16 11:18:33 浏览次数:344
说到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论文查重要求,通常来说,一篇论文都是会存在一些重复的空间的,但是这个空间并不太大,一般是在30%左右,只要是不超过这个比例的话就没有什么问题,主要就是因为在论文中是会出现一些名词或者专用词汇的,这些名词是固定的,所以自然是不会纳入重复率范围的。更多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查重率要求请看以下内容。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论文重复率多少合格本科论文重复率30%为合格,硕士博士重复率20%合格
1.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论文查重范围本科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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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系统对应的资料库是大学生论文联合对比库。VIP5.1/PMLC2查重系统是研究生的论文查重系统,这个系统对应的资料库是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除了这两个论文查重系统,还有一个知网小论文分解查重,
这个系统是不限文章类型的,本科研究生都可以使用。
步骤二:选择完查重系统进入之后,就可以把自己的论文上传到系统,系统会把你的论文转换成纯文本的形式逐字与资料库的文章一一对比。知网的检测系统是在遇到连续13字重复的情况后,
那部分的重复会用红字进行标出,并把这部分算入重复部分计入重复率。
步骤三:做完以上所有的步骤之后,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静静的等待检测结果,知网的检测结果是以报告的形式呈现的。一张报告重复率抄袭的比例都会用数字明确的指出,重复的部分也会把文章与文献重复的地方写明。
有了这样一张检测报告单之后,你就能直观的知道自己论文的重复率和需要修改的地方。
4.步骤四:根据系统查重检测的结果,把重复的部分进行一个修改。
4.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论文查重要求各班请将送检论文用“姓名_论文名.doc”形式命名,将送检论文用“excel”表格汇总后将论文电子稿及《知网查重合格报告》收齐后一起报送到学院科研科。
5.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论文查重标准结果类别检测结果性质初步认定AR≤30%通过检测B30%50%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6.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论文查重结果处理学院在组织答辩前须对全院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对未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再给予一次查重机会,如仍未通过查重的学生须延缓答辩,待通过查重后方可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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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相关阅读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认定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各专业所在院系(部)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执行,鼓励院系(部)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本人完成。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院系(部)同意,学生可用其他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八条院系(部)须根据本办法,参考国际、国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各学科的毕业论文(设计)规范以及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同一院系(部)的各专业规范应当统一。
第三章指导教师
第九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鼓励院系(部)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研究或实务经验。
第十条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篇数一般不超过8篇。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须报院系(部)同意。
第十一条指导教师基本职责:
1.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从思想上业务上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风,并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责。
2.坚持能力培养,注重对学生查阅文献、拟定研究方案、调查研究、使用工具书与仪器设备、处理数据、论文撰写等基本功的训练。
3.坚持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使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学生都能得到训练和提高。
4.坚持个性发展,发挥学生主动性和创造精神,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5.坚持严格管理,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四章选题与开题
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采取指导教师命题与学生自由选题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并由院系(部)进行审核。选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确有更改必要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院系(部)审核。
第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基本要求:
1.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密切联系本学科领域内容,体现专业科学研究训练的基本要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
2.应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尽可能反映科技创新和社会生产创意的需要。鼓励院系(部)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选题;鼓励选题与教师科研课题相结合;鼓励选题与学生大创项目、科研项目相结合;鼓励体现学科交叉的选题。
3.原则上一人一题,难度与工作量应适中,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为宜。如课题工作量较大,可以采取多人合作的方式,但应指定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工作量基本相当,并据此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四条院系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开题的形式,并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第五章指导过程
第十五条学生应按照计划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教师应认真指导并记录各阶段的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后填写评语,提出拟评成绩及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第六章答辩
第十七条原则上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如有特殊原因未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须经过院系(部)答辩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延期答辩。
第十八条院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由院长(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各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5人,答辩秘书1人。组长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与答辩小组成员不能为同一人。
第十九条院系(部)答辩委员会应事先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和答辩安排,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给出书面意见,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重做或修改完成后再行答辩。
1.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者。
2.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3.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但未通过指导教师审核者。
4.毕业论文(设计)重复检测率高于30%者。
第二十条院系(部)应对答辩工作安排、答辩要求、答辩流程、答辩评分标准等制定详细规则。答辩时除质询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外,还应考核学生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答辩秘书应做好答辩记录。
第七章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院系(部)应制定明确的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评定规则。总评成绩应依据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创新精神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定。
第二十二条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记录,个别专业因特别需求采用其他方式评定成绩等次的,须同时换算成百分制。
第二十三条同一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获优秀(≥85分)以上等级的毕业论文(设计)篇数不超过论文总篇数的20%。
第二十四条各院系(部)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评定规则应报送至招生考试处审核批准。
第八章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须向院系(部)提出申请,经院系(部)和校内指导老师同意,并明确成果归属后方能进行。其中在境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为公派交流学生。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并提供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所有资料。院系(部)应对过程管理、成绩认定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九章存档
第二十七条院系(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工作,确保相关材料存放规范,方便查找,安全保密。
第二十八条存档范围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保存年限不低于10年。
2.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档,每生一份,按如下顺序装订:封面、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查重报告、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记录、指导教师评语、答辩记录。保存年限不少于3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档保存年限不少于5年。
3.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如有涉密论文(设计)或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不适用本办法的,应制定相应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第三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学校。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院教【2003】39号文件废止。
本文摘自蚌埠医学院教务处信息网站,由毕业帮小编整理完成,同学们切记,论文完成后一定要提前进行论文查重,以防延误毕业。另外,知网查重不对个人用户开放,毕业帮()为大家提供正规可靠的知网查重服务,检测结果跟学校一致,支持验证真伪。祝大家顺利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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